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江苏省高新技术产品的通知浏览数:339次
各镇、经济开发区、高新区、碧溪新区、度假区、有关企业: 接省科技厅苏科高发[2016]72号通知,2016年江苏省高新技术产品申报工作已经开始。为做好申报和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⑴产品符合《江苏省优先发展的高新技术产品参考目录(2013年)》的新产品。⑵产品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广阔的市场前景,利税率应高于20%,上年度产值应大于300万元。⑶产品应具有较高的技术含量,产品研究开发经费占当年产品销售收入的10%以上;研发人员中大专以上科技人员占该产品研制开发总人数的20%以上。 二、申报材料要求: 1、《江苏省高新技术产品认定申请表》,省高新技术产品实行网上申报,申报网址:http://210.73.128.105/cpsb/CPSB/login.jsp; (1)特殊行业需特殊行业许可证。对医药、医疗器械、农药、计量器具、压力容器、邮电通信等有特殊行业管理要求的新产品,申报时必须提交相关主管机构出具的批准证明(如: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医药GMP认证证书、新药证书;食品生产许可证;农药生产许可证(或批准证书)、登记证;通信产品入网证;公共安全产品、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属于国家强制认证产品需提交3C认证资质证明等); (2)产品采标证明; (3)可说明申报产品知识产权归属和授权使用的证明文件(如: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技术转让合同等);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5)2015年度企业财务报表; (6)由有资质的检验或检测机构[省辖市以上(含省辖市)]出具的产品质量、性能检测(验)报告;重大产品需提供省级以上有资质的检验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报告(2年内有效)。 (7)由省(部)级以上(含)查新单位出具的查新报告(1年内有效)(有与产品相关的知识产权归属和授权使用证明文件的可不提供查新报告); (8)涉及环保的项目,需提交环保达标证明。 6、为了提高申报材料的质量和水平,根据上级要求,各板块科技办须对辖区内所申报的产品进行现场考察,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在确保材料真实、符合条件的基础上,在企业承诺书(附件1)签字、盖章后,再行推荐上报。 三、 申报时间: 一年4次:2016年第一批受理截止期为4月11日,第二批截止期为5月25日,第三批截止期为7月25日,第四批截止期为9月25日。 联系电话:52777510。地址:海虞南路85号。 特此通知 常熟市科学技术局 2016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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